來信人: |
張佳梅 |
咨詢時間: |
2013-12-21 17:40:08 |
信件標題: |
投訴!!低保標準誰來定 |
所屬類型: |
反映問題 |
處理情況: |
辦理完畢 |
信件內(nèi)容: |
我是向陽區(qū)裕民社區(qū)居民張佳梅,我家孩子今年26歲,患先天椎管內(nèi)巨大脂肪瘤,92年.98年已在北京做兩次手術(shù),現(xiàn)在情況是一級殘疾,下肢癱瘓,生活不能自理。六月份我到保衛(wèi)街道辦事處給孩子申請低保,負責低保工作的姓彥的同志說孩子不符合條件,想辦的話,孩子必須單立戶口,但是國家的政策好像不是這樣的,我找到市民政局城市低保科反映情況,他們的負責人很明確的告訴我說我家孩子完全符合條件,但得到向陽區(qū)民政局申請,我又找到向陽區(qū)民政局負責低保的同志反映情況,她的回答也是必須單立戶,不單立戶就不符合條件。我又到派出所分戶,派出所的負責人說分不了,因為我沒有住房,現(xiàn)在是租房居住,必須有房產(chǎn)證才能單立戶口,沒有辦法我把戶口遷出去了。拿到孩子的戶口后,我又到辦事處去申報,姓彥的同志說,半年后才可以辦理,我說為什么?她說因為戶口是新日期,也不符合條件,我說我已到市民政局去過了,他們的負責人很明確的告訴我,我家孩子符合條件,可以申報。她說我們不知道,我說你可以把電話號告訴我,我可以給市民政局打電話,她很生氣地說"你都能去找,還不知道電話號?"我說“為什么別的社區(qū)辦理沒有這么困難?”另外一位負責低保的陳同志說“你不要和別的社區(qū)比,社區(qū)和社區(qū)情況不一樣,一國還兩制呢,你想解決問題,我們可以給你想辦法報上去,批不批就不知道了”。十月中旬市民政局的領(lǐng)導到家里走訪,其中就有我到民政局接待我的那位領(lǐng)導,他們讓我把戶口拿出來,看后他說你不用分戶就可以辦理,為什么一定要分開呢?我說不是你們一定要我分開的嗎?當時姓彥的同志就在旁邊,沒有說話。當時在場有好幾個人。十月末的時候孩子的低保批下來了,佳木斯的低保標準是260——360,是根據(jù)不同的情況而定,不知道這個標準由誰來定?我家孩子是260元,生活不能自理的人都是這個標準的話,那300多元的是什么標準?為什么國家的政策是好的,到下面執(zhí)行起來這么困難?在基層就可以辦的事,我跑區(qū)民政、市民政、派出所N趟,我也給行風熱線反映過,但都得不到明確的答復,感到很無奈。這種話難聽、臉難看的工作作風應該有人管一管,讓老百姓不用再跑冤枉路。 |
處理結(jié)果 |
承辦單位: |
民政局 |
處理時間: |
2014-1-22 16:37:32 |
處理結(jié)果: |
張佳梅您好:
關(guān)于日前你反映低保標準核定等問題,經(jīng)調(diào)查核實,情況如下:
一、分戶問題。
2013年7月你為女兒申請低保,按政策成年殘疾子女可獨立申請低保待遇,無需分戶,但考慮你本人已經(jīng)領(lǐng)取社會養(yǎng)老保險金的實際情況,如不分戶,你女兒就會在低保信息核對中被取消低保待遇,因此基層同志為保障你女兒的低保待遇,故建議你將戶口與女兒分開。
二、佳木斯市低保標準核定問題。
佳木斯市低保標準核定是由家庭人口數(shù)乘以當時低保標準減去家庭人口經(jīng)濟收入。由申請人所在區(qū)民政局負責審批核定。
2013年7月你為女兒申請低保時,你提供有50元的生活撫養(yǎng)費,所以核定你女兒最低生活保障金額定為260元。(你申請低保時的保障標準是310元,減去你女兒所享有撫養(yǎng)費50元,差額補貼所以定為260元)目前佳木斯市低保標準為376元,你女兒26歲屬于成年殘疾,所以決定予以提標110元,現(xiàn)生活保障金額定為370元。
歡迎來電咨詢佳木斯市低保局綜合科851183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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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滿意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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